周口文理职业学院
礼仪队工作制度(试行)
周口文理职业学院礼仪队是团委指导下的学生组织。礼仪队以服务学校师生为宗旨,以提高大学生综合素质为目的,努力塑造我校学生健康向上的良好形象,集中展示我校学生的青春风采。为规范礼仪队工作,明确责任与义务,现制定如下工作制度:
一、思想引领
我校礼仪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服务广大同学为宗旨;以“奉献、友好、互助、进步”为行为准则,配合学校开展各种活动,使队员在社会实践中不断增长知识与才干,体现当代大学生蓬勃向上的精神风貌。
二、礼仪队根据工作需要,设队长一人,副队长二人,队员20至30人。
三、职责
1.队长
(1)记录队员的出勤情况,并定期做出总结;
(2)管理礼仪队日常事务;
(3)严格遵守礼仪队规章制度,为礼仪队队员做好榜样;
(4)认真采纳并收集队员对礼仪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5)定期组织礼仪队队员召开会议,进行队内工作交流与总结。
2.副队长
(1)协助队长完成各项工作及对队员的管理;
(2)协调队长与队员之间的工作关系,增强礼仪队凝聚力;
(3)模范遵守礼仪队规章制度,为礼仪队队员做好榜样。
3.队员
(1)礼仪队队员应当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遵守学校学生行为规范,遵守礼仪队的管理制度,注意个人形象,言谈举止大方得体,主动学习礼仪知识,提高自身文化修养,准时参加礼仪队的会议和活动,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
(2)礼仪队队员应当维护学校形象,爱护礼仪队荣誉,爱护工作用衣帽物品等。出勤前应完成换装化妆,并按时到位;活动中,保持自身良好的形象,包括发型、妆容、仪态,服从安排,不得擅自离岗、换岗;活动完毕,得到带队人员离场通知后方可离场。出席礼仪活动时,应保持礼仪服装清洁完好,并按通知在指定时间将礼仪服装、礼仪用品等归还到指定地点。
(3)礼仪队队员按规定参加礼仪队相关的工作会议、培训、服务。任何人不得以校礼仪队的名义接受私人活动安排。
(4)礼仪队队员享有建议权、监督权、申辩权。
四、礼仪队活动具体负责人职责
1、礼仪队每次活动设具体负责人一名,从参加该活动时的队员中选拔,该负责人必须提前明确活动流程,制定工作计划,必要时在活动前进行彩排。
2、该负责人应向相关领导或部门请示或咨询,明确具体工作任务,组织队员按照要求参加活动,并在活动结束后进行总结。
五、考核与奖惩制度
1.应严格遵守礼仪队制度,因病、因事不能参加活动时,须办理请假手续。
2.活动开始后,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坚持到最后的,须立即告知礼仪队队长进行人员调换,否则,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辞退。
3.工作期间,不服从组织安排,态度不端正不认真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辞退。
4.学期末,根据参加活动的次数和表现进行评选优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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