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旗队章程(试行)
日期:2022-09-19  发布人:团委  浏览量:5

周口文理职业学院

国旗队章程(试行)

国旗队是爱国主义情感的先锋队,是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有组织、有纪律的公益性组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周口文理职业学院国旗队队伍建设,巩固和提高队伍的业务素质与精神风貌,展现周口文理职业学院良好的校园氛围,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等相关法律并依据相关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周口文理职业学院国旗队,简称国旗队,是依照相关法律、学校规章制度,以护卫国旗为使命,以弘扬爱国主义精神为己任,力求展现我校大学生团结进取、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的学生组织。

第三条国旗队通过履行规范化的升旗仪式等爱国活动,在校内外产生积极影响,通过培养高素质队员使其在学生中起到弘扬爱国主义精神的积极作用。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四条国旗队的基木任务是:以护卫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尊严为己任,承担学校日常工作及重大活动、纪念日中的维护、升降国旗等工作,及履行校团委安排的与之相关的工作。

第五条通过开展系列升旗、护卫工作,普及国旗的内涵、升旗活动的意义,以此推动爱国主义教育活动,为营造校园爱国主义文化氛围增添动力。

第六条在履行基本任务的同时,协助全校爱国主义教育工作的开展。围绕爱国主义这一核心,适时举办一系列合理的爱国主义教育活动以及各种队内外交流活动,进一步弘扬爱国主义主旋律。

第三章队员

第七条国旗队成员面向全校公开招选。申请加入护卫队的成员,必须是周口文理职业学院注册在籍的学生,拥护我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严格遵守、执行国旗队章程。具有强烈的爱国主义情感,良好的精神面貌,较强的身心素质,能在学校生活各方面起到模范表率作用。男生身高175-182cm,女生身高168-175cm,五官端正,形象较好,动作协调者,均可以申请加入国旗队。

第八条队员入队程序:1.在指定时间内递交报名申请,由校团委组织安排面试与考核。2.通过校团委组织严格的面试与政治审查后,成为预备队员,由队长发给录用函。3.考核期内表现良好,考核期满后成为正式队员。

第九条队员享有的权利:1.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2.参加各种活动的权利。3.对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第十条队员应履行的义务:1.遵守章程,完成基本任务。2.执行本队决议,完成上级委托和交给的各项任务。3.维护本队合法权益、形象和尊严。4.积极参加队内各项活动。

第十一条队员服役期为一年,服役期最长为二年。有离队自由,离队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队长审核后提交校团委备案,经校团委审议批准后方可离队。无特殊原因不得随意退出。队员离队时须交回相关物品。

第十二条队员服役期满,经考核合格,可正常退役,由校团委颁发相关证书。

第十三条队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本队执行机构会议表决通过,予以警告或强制退队处理。

第四章队规

第十四条队员应爱护国旗、国徽,维护其尊严,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

第十五条队员要团结互助,遵守国旗队的规章制度,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严格执行国旗队决议并认真完成各项任务。认真严格对待每次升降旗工作,不可敷衍塞责。

第十六条任何队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形式分裂国旗队,情节严重者予以开除。

第十七条国旗队成员要有严格自律心和警惕性,随时随地不忘维护集体荣誉,不得出现有损国旗队形象及荣誉的行为。

第十八条不迟到早退,具有严格的时间观念,严格执行国旗队日常出勤,按时参加队内活动,无故缺勤者予以开除。确需请假者需履行规范的请假手续。

第十九条队员身着军装时,不得存在有损国旗队形象的行为。按照相关规定,严禁私自修改制服,严禁私自穿制服拍照或借于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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